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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 
苏州工作服管理规定

1 总则
1.1 为维护小师兄的企业形象,使分店工作服的发放、领用、使用工作规范化,特制订本规定。
1.2 分店各岗位员工必须着工作服上岗工作。
1.3 员工服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,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发放。
1.4 本规定适用于分店全体员工。
2 工作服的设计与订购
2.1 工作服统一由小师兄总部根据小师兄VI方案和单店的文化特点进行设计或聘请专业服装设计公司进行设计。
2.2 设计方案由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共同审议通过后,由总部物流中心交供应商统一制作。
2.3 分店开业时,服装订购的数量应为实际编制人数的120%。
2.4 分店服装的补充订购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,经分店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物流中心订购,一次性补充不得少于单类10件套(例如:订购女服务员服装10套)。10件套以下急需的由分店在当地按照原设计方案自行定制。

3 工作服发放标准
3.1 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夏装一套、西装一套,1年发放一次,不回收。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,按下列规定执行:
3.1.1 穿用不满一年者,按50%交服装成本费。
3.1.2 满一年者,免交成本费。
3.1.3 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到岗,已经自有与公司规定款式、颜色一致的服装时,可以免发服装。公司补贴服装费150元,不另行定做,原服装视为工装,并纳入工装管理。自主放弃补贴服装费的,其服装可不纳入工装管理,但上班时必须着装。
3.2 服务员、传菜员、收银员的工作装夏、冬各二套,每2年发放一次。
3.3 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服每1年发放一次。
3.4 维修岗维修人员及勤杂工的工作服,每2年发放一次。
3.5 除管理人员外,所有人员均许交纳服装工本费,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,一律交回综合管理部,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退还服装工本费。

4 工作服的领用及使用
4.1 员工入职三天获准进入正式适用期后必须领用工作服。
4.2 工作服领用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,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,经由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,由仓库保管员发放并登记。
4.3 员工服装必须善意使用,不得故意损坏。
4.4 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当日规定着装,不得冬夏混穿。
4.5 服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外出。
4.6 员工工作服由分店统一清洗,每三天换洗一次,必须保持整齐清洁。
4.7 工作服丢失者,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。
4.8 因岗位调换者,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,综合管理部收回原有岗位工作服,按调整后岗位另发工作服。
4.9 因身材原因,没有合适工服的,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订做,订做期间,员工可以不着装参加工作,但起着装要符合员工规范要求。

5 违 责
5.1 员工不按规定着装上班的,其上级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,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,如确实不能按规定着装的,按迟到处理;态度恶劣,拒不服从者按矿工处理。
5.2 员工上班着装不得有污渍,工作期间不慎染渍的,要及时处理,处理所需工时不得超过10分钟,超过按迟到处理;不按规定交清洁造成污渍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,其直接上级可以勒令其停止工作,直到纠正为止,所需工时按旷工处理。
5.3 故意损害工装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,由领用人照价赔偿,并处50-100元罚款,在工资中扣除。
5.4 员工离职交还的工服存在损害,但能正常使用的,扣除工本费的50%作为补偿。
5.5 员工离职不能按规定交还工服的,服装工本费不予退还。

6 附 则
6.1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,总经理审核,报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批准,修改时亦同。
6.2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。
6.3 本规定施行后,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。
6.4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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